氣象聯誼會籌備理事會2012年第二次會議 紀錄
一、開會事由:推選會長及討論理事分工—總幹事、文書、財務、關懷、活動工作等。
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7月11日 (三) 上午11:00
三、開會地點:長榮海事博物館地下一樓餐廳
四、主持人:鄭會長邦傑
五、記錄:徐辛欽
六、出席:鄭邦傑、陳正改、陳義雄、徐辛欽、陳富裕、湯光琦、劉文明、蕭長庚、王曉明、王嘉平、張秀卿、楊榮華。
七、會議摘要:會議11:00開始報到,11:38會議正式開始,理事15人到達10人。
(一) 主席致詞:感謝各位理事多年來的熱心參與及近一年蕭長庚理事代理處理有關開會事項,今後會議名稱採用年序方式處裡,請劉理事文明說明我們的章程草案。
(二) 劉文明理事說明「氣象聯誼會社團章程(草案)-20110801 (略如附件)
注意:1.第三章組織第9條 本會置代表十一人由會員遴選之,改為十五人理事。
2.第四章會議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出席代表會議,不得請他人代理,連續三次無故缺席,視同辭職。
(三) 氣象聯誼會籌備理事會2012年會長選舉:選舉結果蕭長庚9票,劉文明1票,鄭會長宣佈蕭長庚理事當選為2012年聯誼會籌備理事會會長,以下時間移交由新會長主持。
(四) 蕭長庚發言:謝謝各位理事的抬愛,實在惶恐,今後將繼續鄭前會長的腳步與精神邁進,並仰賴各位各位理事的支持,建議請鄭理事兼任榮譽會長,指導我們未來發展方向,感謝劉理事草擬之章程,得使會務有所遵行,今修改後即遵照執行,不適處得隨時修正。
(五) 理事分工推選幹部結論:總幹事--劉文明;幹事--楊榮華;文書--徐辛欽;財務(會計)--張秀卿;活動--陳富裕;關懷--全體理事,請無前項任務之理事列為主要任務(包括陳正改、陳義雄、湯光琦、王曉明、王嘉平、趙世騰、傅政芳、陳阿吉、官精忠諸位理事)。
(六) 臨時動議:
1. 徐理事辛欽:聯誼室志工1人當班過於孤獨,無法聯誼,建議每週摘一日在氣象局退休人員聯誼室(304室)相聚。
決議:每月第一個週三下午14:00-16:00相聚。8月1日 是第一次 相聚日,屆時再決定下次時間方法。
2. 陳理事正改:建議讓最近退休人員積極加入本會。
決議:請每位志工幫忙宣導。
劉理事文明已將數位最近退休之同仁資料鍵入通訊錄中。
(七) 散會: 13:50
附件:章程草案說明:
氣象聯誼會社團章程(草案)-2011080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社團定名為氣象聯誼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宗旨為強化退休人員組織及其運作功能,以維護退休人員應有之權益,並服務中央起氣象局退休暨在職人員間之連繫與經驗之傳承而設立,非以介入公職人員選舉及營利為目的。
第三條 本會以中央氣象局與附屬氣象站所在地之行政區域為組織範圍。
第四條 本社團會址設於中央氣象局。
第五條 本會活動項目如下:
一、籌辦會員聯誼活動大會。
二、推行有關養生建康活動,社會福利相關優惠,協助關懷,照顧或救助事項。
三、有關保障退休撫卹之法定既有權利監督事項。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由中央氣象局退休人員與現職人員共同組成外,凡具氣象學會會員資格經本會審查並經大會通過亦得加入為會員。
第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與罷免權。
第八條 會員必須遵守相關法令、章程、與尊重會員大會之決議。
第三章 組 織
第九條 本會置理事十五人由會員遴選之,前任會長為榮譽會長。
理事會就理事中選舉一人為會長,以督導會務並對外代表本會。
會長就代表會中推舉總幹事兼理文書一人,幹事二人分別辦理
總務,會計事宜,藉以推展社團會務。
第十條 代表會之權責 :
(1 ) 訂定或修訂章程。
(2) 審查會員資格。
(3) 選舉罷免會長、代表。
(4) 議決會長,代表之辭職 。
(5)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預算與決算。
(6)其他應執行事項 。
第十一條 會長、代表、幹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四章 會 議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或代表會分定期和臨時會議,由會長召集,除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代表會認定有必要時召開。
第十三條 代表會於每年3月及9月召開代表會議, 並視需要得 召開臨時代表會議 。
第十四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出席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代表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之多數同意行之。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出席代表會議,不得請他人代理,連續三次無故缺席,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七條 本會免收常年會費,以 參加年度聯誼活動大會晚上餐敘之會員繳納餐費(暫訂700元)支應開銷。(備案:1.收年費700元。 2.收年費200元,餐費500元。)
第十八條 接受社團補助款或有志人士捐助款,得支應聯誼活動之開銷。
第十九條 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決算、現金出納表等均提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核備。
第二十條 本社團之財產均由中央氣象局支援與管理
第六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會為隸屬於中央氣象局之附屬社團,本會於主管機關指導監督下,凡舉辦各種活動,應遵守法令,力求安全舒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 依據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於民國101年 3 月 26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第24屆退休與現職同仁聯誼活動大會公佈。民國101年 7 月 11日氣象聯誼會籌備理事會2012年第二次會議通過實施。
氣象聯誼會籌備理事會第四屆第一次會議 議程 2012年07月11日
紀錄:
一、 鄭會長邦傑致詞
二、 出席理事自我介紹
三、 會務報告 – 章程草案說明
四、 推選會長
五、 推選幹部 -- 總幹事、財務、文書、關懷、活動 ……
六、 臨時動議
七、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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